2016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(适用于留学生)
北京大学2016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
(适用于外国留学生)
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了解中国,理解中华文化,具有较熟练的中国语言文化教学技能和跨文化交际能力,胜任汉语教学任务的专门人才。具体要求为:
1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;
2、具备良好的汉语表达能力与较熟练的汉语教学技能;
3、具有较好的中华文化理解能力和中外文化融通能力、跨文化交际能力。
二、申请资格
1、具有学士学位,持有效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。所学专业以汉语言及人文社科类优先。
2、汉语水平考试(汉办HSK)六级210分以上,书写(作文)不低于65分,汉语语言能力达到或接近汉语母语者水平的外籍人士。
三、招生人数
计划招收30名学生。分两类学生:享受国家汉办/孔子学院总部提供“孔子学院奖学金――外国本土汉语教师培养项目”、“孔子新汉学计划奖学金”,“中国政府奖学金”等奖学金学生15名(申请办法见后),自费生15名。
申请奖学金学生须经北京大学等相关单位或部门审核申请资格(初审和复审),通过者方可作为奖学金学生攻读该项目硕士研究生。
四、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
1、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在校学习,主要通过课程学习、教学实习和学位论文撰写的方式进行培养;
2、基本学习年限为2 年,其中课程学习1 年,实习及毕业论文1 年。教学实习的方式主要为在学生所在国或其他国家、地区(中国以外)独立承担教学任务。
五、申请步骤、申请材料及费用
按照《北京大学2016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、博士学位招生简章》要求办理。网址:http://grs.pku.edu.cn/zsxx/lxs/
六、资格审查及复试
1、由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,通过资格审查后,预计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转到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。
2、由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,对申请者的来源学校、专业、学术水平、发展潜力以及个人综合素质进行审核,遴选出参加复试的申请人,于2016年3月中旬(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)将以邮件的方式发复试通知。
3、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组成复试专家组,于2016年3月下旬(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)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和汉语能力的综合考核。
复试科目和范围主要为:汉语普通话表达,汉语言文字学基础知识,中华文化常识,汉语教学基础素质和教师潜质等。
七、录取和入学
1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根据复试结果,在2016年5月底前公布录取名单。
2、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于2016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。
八、入学时间
2016年9月初,具体时间以《录取通知书》为准。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北京大学办理入学、注册手续。
九、学费与奖学金
1、学费
学费标准为39000元人民币/学年。
2、奖学金
留学生通常可申请以下三类奖学金:
(1)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:免学费,免住宿费,每月按照国家
规定提供生活费,提供医疗保险。
(2)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:免学费,其他费用自理。
(3)北京大学留学生新生奖学金:免学费,每月提供生活费,提供医疗保
险。
注: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,实行动态评审。相关信息
可查看网页:www.isd.pku.edu.cn。
其他类别奖学金,如由中国国家汉办/孔子学院总部设立的“孔子学院奖学金”、“孔子新汉学计划奖学金”等,具体申请办法及奖学金材料要求请参看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网站通知(网址:www.hanban.org)。
十、学位授予
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所规定的学分,全部课程成绩合格、教学实习合格、完成学位论文,全面审查合格,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硕士论文答辩,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,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,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。
十一、招生咨询
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
咨询电话:62753291
电子邮件:jiaoxue@pku.edu.cn
网 址:http://hanyu.pku.edu.cn
联系地址: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2室,邮编为100871
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
咨询电话:62751230
电子邮件:study@pku.edu.cn
网 址:www.isd.pku.edu.cn
联系地址: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330室,留学生办公室,邮编为100871
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咨询电话:62751354
电子邮件:grszsb@pku.edu.cn
网 址:http://grs.pku.edu.cn/zsxx/lxs/
联系地址: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,邮编为100871
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
2015年10月